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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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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了百度输入法皮肤大赛当中的一款参赛作品:HTC Diamond 2 for PPC,使它适用于我NOKIA 5530的小屏幕了。[看截图] [详细介绍] [下载]
话说百度手机输入法皮肤大赛,是淋漓尽致的展现了百度流氓与无赖的一面。首先我们来看,在大赛官网的活动介绍页的作者须知。其中第1、2条,内容如下:
1、**参赛作品是参赛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属于冒名、抄袭、拷贝、仿冒者,经查属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称权等一切合法权利,不得有反动、色情、暴力、迷信、侮辱、诽谤及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因参赛作品侵权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百度手机输入法无关。
也就是说,百度先是明确申明了参赛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类似,可是我们看到,在作品展示页却仍然有像ease(下载次数:2576)、苹果风(下载次数:3116)、简(下载次数:472)、灰调子(下载次数:445)等的这些作品,它们明显都是apple界面的模仿者。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参赛流程所写,每件作品都必须通过百度工作人员审核后,才有资格参加评选。显然,百度在公开贴出了上述两条要求后,却堂而皇之地审核通过了以上的作品。之后的问题更加明显,由于这些作品制作精良、界面部局美观大方、便于使用,它们的人气和下载次数在所有参赛作品当中都是佼佼者,而这些作者最终却没有获得任何实际奖项,与之相对的是,大赛选出的获奖作品无不让人失望:界面不实用,人气低,下载次数少。(这里是2010百度输入法皮肤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名单,帖子里的http://220.181.5.122需改为http://125.39.78.120才能打开链接)
无论如何,百度拥有对一切事物的解释权。可事情到这一步,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百度的意图:先申明自己只接受原创不接受模仿之作,在道德上规避被人说成是“抄袭”、“模仿”的风险,尔后在审核时只要是好看的,不论是原创或者模仿之作,都予以通过,这就意味着:
3、参赛者向百度手机输入法提交参赛作品,视为参赛者接受百度手机输入法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百度手机输入法独家所有,**参赛者依法拥有署名权。百度手机输入法有权对参赛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 4、百度手机输入法以任何形式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百度手机输入法所有。
不管获奖不获奖,通过审核的作品即参赛作品,著作权一概归百度所有,既如此,百度也许真的没有必要颁奖给这些优秀的高人气的仿品(同样是规避道德风险),然而他当然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这些作品,似乎此举毫无不正当性,甚至他可以在其它手机输入法使用与之相似的风格时提出严正抗议。曾经我们以为著作权是个很神圣的东西,想要拥有它,我们要自己开动脑经发明一个东西,或者我们用天价购买一个别人的发明,现在百度告诉我们,不,都不用。别人的作品一上传,著作权就是我的,有时候你要给那个人一些奖品,有时候一个奖品都不用给。现在我们看到,这个过程中受委屈的就只有那些带着自己呕心沥血制作的好用的作品来参赛,却一开始就注定不能获奖而且失去了著作权的作者们了,不啻为现代版的“陪了夫人又折兵”,而百度面对这个结果,若是果真得意的笑称自己为“诸葛亮”,就着实让人疑惑:难道百度真的视他自己和个人开发者的关系为敌对关系而非伙伴关系,要处处攻于心计,免得对方占了先,自己吃了亏?
这就是百度逻辑吗?